青年教师是学院事业持续发展的未来和希望,为切实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,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,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,根据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联系对象范围
学院青年教师,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。
二、联系内容
1.与青年教师保持经常性地思想交流指导,加强对青年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、道德素养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,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、刻苦钻研,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。
2.要坚持政治引导,坚定青年教师的理想信念,及时向学院党委推荐不是中共党员的优秀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。
3.根据青年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,从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授课技巧等各个教学环节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;辅导青年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,检查青年教师教案、课程进度和教学效果,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。
4.帮助青年教师了解所在学科科研情况,合理选择并确定研究方向,加入学科团队,参加本人的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研究工作。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各类科研项目,撰写科研论文等工作,使青年教师尽快涉足科研领域,掌握科研基本方法,多出科研成果。
5.要关心青年教师生活和身心健康,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在教学、科研和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充分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各类群体活动,培养青年教师主人翁态度和集体荣誉感。
6.通过家访、谈心、听课等多种形式了解青年教师的思想动态和要求,听取他们对学校或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提高工作成效。
三、联系措施及要求
1.领导班子成员、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加强与优秀青年教师的互动交流,每学期与所联系优秀青年教师谈心谈话至少1次。
2.优秀青年教师要经常主动与联系人联系,汇报工作思想情况。
四、领导班子成员、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名单
序号 | 联系人姓名 | 职务 | 非党员教师 | 党员教师 |
1 | 陈京平 | 党委书记 | 王馨竹 | 刘颖 |
2 | 罗春泳 | 院长 | 杨凯 | 彭春辉 |
3 | 刘新明 | 党委副书记 | 刘莎 | 涂凰 |
4 | 梁爱民 | 副院长 | 欧阳鹭霞 | 吴琴 |
5 | 刘良林 | 副院长 | 朱松 | 何俊 |